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肥西一男子刘某在亲人墓地祭扫时,不慎引发火灾,将他人的果园部分果树烧伤。日前,肥西县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因祭扫引发火灾烧毁果园案件,肇事者赔偿果园损失12000元。
2019年1月24日14时许,刘某到肥西县山南镇亲人墓地祭扫,点燃祭纸后,火借风势迅速引燃附近罗某承包的桃园,刘某试图灭火,但火势发展太快未能成功。后经林业站工作人员现场测算,过火面积约20余亩,其中有当年补植小苗150棵,经过火烧,基本死亡。5年生大桃树侧枝(即结果枝)烤损,影响当年产量,经济损失约3万元。
2月1日罗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要求刘某赔偿桃园损失3万元。案件经法庭调解,罗某考虑到刘某家庭因家人生病经济困难,遂同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让刘某一次性赔偿12000元结案。签完调解协议后,刘某也向罗某表达了谦意及后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