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掌握核心专利的企业,无疑会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话语权,因此,涉及到专利所有权,往往是现代商业的“兵家必争之地”。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达电子”)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峰科技”)的专利官司,已有较长一段时日,相信投影行业人士有所耳闻,并关注着事件发展进程。本文不代表任何立场,只根据可以查证的官方公开资料,综合阐述相关事实经过,供读者了解。事件后续走向及结论,请自行思考及判断。
关于此专利案件,根据台达集团中国区官网公开的信息,了解到最新动向是双方在美国的专利诉讼已经落下帷幕:
2022年1月14日,台达电子及光峰科技针对双方在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诺福克分部(以下简称“美国法院”)审理的第2:19-cv-00466-RGD-LRL号民事诉讼(以下简称“诉讼”)中提出的所有起诉主张和反诉主张,一致同意向美国法院申请撤案且不得就同一纠纷、同一事由再次于美国提起诉讼。美国法院于2022年1月18日正式撤案后诉讼结束。
上述诉讼是光峰科技于2019年以台达电子为被告所提出,光峰科技主张其员工是第9,024,241号、第9,274,407号、第9,726,335号、第10,310,363号及第10,281,810号美国专利(以下合称“台达美国专利”)中所述技术的发明人之一,因此要求与台达电子共有该等台达美国专利。伴随诉讼的结束,台达电子的员工是台达美国专利的唯一发明人这一事实得以确认,因此台达电子对台达美国专利具有排他的所有权。上述台达美国专利涵盖了目前用于消费和专业数字光处理投影仪(在屏幕或墙上投影数字照片和/或视频)的技术,并于其他地区/国家(包含但不限于欧盟、中国)均有申请相对应的家族专利。
在国内,我们也关注到,台达电子与光峰科技目前仍在专利案件进行中,媒体了解到以下信息:台达电子针对光峰科技涉嫌侵犯台达电子专利权的行为,台达电子提起相关诉讼,涉及到多项专利,其中包括以下2项:
1.ZL201610387831.8“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以下简称“7831专利”)。7831专利,即为前面所述第9,024,241号美国专利在中国的申请案;
2.ZL201410249663.7“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作方法”(以下简称“9663专利”)。
涉及到以上专利,案件诉讼相关历程及进展:
1. 台达电子在2019年7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7831专利提起侵权诉讼,目前因光峰科技提起权属纠纷处于中止审理状态。
2. 光峰科技于2019年11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台达电子的7831专利提起权属纠纷诉讼,而在即将开庭前光峰科技申请撤诉,台达电子于2021年1月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允许光峰科技撤诉的(2019)粤03民初4309号民事裁定书。光峰科技于2021年3月再次向深圳就7831号专利提起权属纠纷诉讼。
3. 台达电子于2020年10月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确认维持9663专利有效的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人光峰科技提出的台达电子所持有的9663专利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光峰科技于2020年12月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决定仍维持台达电子专利权有效。光峰科技于2021年9月再上诉至最高院,最高院也已于2022年3月判决维持台达电子专利权有效。
某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关于此专利案件,业内有些观点:
台达电子是一家务实的企业,在制造业具有深厚底蕴,具有良好的客户口碑。台达电子与光峰科技均为具备规模的上市科技公司,相信两家公司会依据国内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目前专利案件仍在进行中,网络上有些对于此案的文章或传言,是在不明事实经过的情况下,刻意站队或为获取流量而创作,不可轻易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