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泉港区土坑村以海商聚落纳入海丝申遗点保护修缮项目,由福建省泉港区政府负责统筹,并成立了泉港区土坑村环境整治项目指挥部,泉港区后龙镇党委书记刘勇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款审批等相关事务。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以PPP融资形式作为该项目总承包,近日被指存在层层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
福建省泉港区土坑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室外工程项目违法层层分包转包 涉嫌违法违规建设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以PPP融资形式作为该项目总承包,将泉港区土坑村环境整治工程违法层层分包、转包,该项目转包给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消安公司)后,消安公司又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证的自然人林居盛(三包人),林居盛再次将工程违法转包给自然人刘建辉(实际施工人)施工。
实际施工人刘建辉被违法三包人林居盛强行清出施工队后,三包人林居盛又将工程安排给其它施工队接续施工,该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均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进场材料未报验并存在偷工减料,造成严重质量隐患(刘建辉可提供相关证据),请相关部门进行严查。
据了解,福建省泉港区土坑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室外工程(室外管网)分项工程至今没有相关建设手续,既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没有质量监督备案,属于违法工程建设项目,而中国一冶及项目指挥部却指令施工,令人费解,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工程队合同未签 工程款久拖未结
经朋友介绍,违法三包人林居盛将该项目转包给刘建辉实际施工,刘建辉从2017年9月份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刘建辉提出合同需尽快签订,但三包人林居盛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签。至2018年3月份,经项目指挥部及监理单位审批,项目负责人刘勇签字确认,共计工程款为5422738.56元。刘建辉多次与林居盛沟通,要求拨付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材料款、机械台班费、农民工工资等,但工程进度款经多次讨要,至今只拨付240万元,其余工程款迟迟不予拨付。
刘建辉作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土坑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室外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被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与泉州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简称消安公司)和项目三包人林居盛拖欠工程款约300万元已历时近2年,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督查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和消安公司及三包人林居盛,促使其尽快付清拖欠实际施工人刘建辉约300万的工程款。
三包人林居盛勾结黑恶势力 实际施工人刘建辉被强行清场
刘建辉在没有收到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三包人林居盛以赶工期为由,强迫刘建辉继续施工,否则强行让刘建辉退场。由于刘建辉未能拿到工程进度款,无力支付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等,只好退场并向林居盛提出按前期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林居盛却无理的提出要抽取刘建辉工程总造价20%的好处费,否则不予支付。在刘建辉进场施工之初,林居盛从未提出此项费用,却在工程施工到一半,强行将刘建辉清场后,毫无理由的提出要收取20%好处费,实属强买强卖,坐地起价,欺行霸市。实际施工人刘建辉和施工的农民工不服,多次到现场讨薪,违法三包人林居盛以刘建辉所做工程量未达到项目指挥部和监理公司所批复的工程量为由,勾结当地黑恶势力,雇佣社会闲杂人等冒充城监执法中队成员,打着保护性施工的幌子进行围攻驱赶、殴打讨薪的农民工,引起当地百姓公愤(刘建辉可提供现场图片及视频)。
2018年7月份,林居盛委托一个朋友找到刘建辉调解,林居盛同意再支付110万元工程款,叫刘建辉不要往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但由于总工程总量为5422738.56元,林居盛前期只支付了240万,再支付110万也远远不够刘建辉所垫付的成本,故刘建辉不同意此次调解,刘建辉要求支付应得的工程总造价5422738.56元。
实际施工人刘建辉多次申诉 泉港区后龙镇政府的回复违背客观事实
刘建辉多次申诉后,泉港区后龙镇政府回复,称工程量为240.3万元违背客观事实,与之前经项目指挥部及监理单位审批的且经项目负责人刘勇签字确认的5422738.56元大相径庭,与实际施工款相差巨大,请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核实。
图为实际施工人刘建辉所做的工程量经项目指挥部及监理单位审批,泉港区后龙镇党委书记、项目负责人刘勇签字的是5422738.56元,而不是后龙镇政府所称的240.3万元。
泉港区土坑村环境整治工程违法层层分包转包并存在质量隐患且涉嫌违法违规建设。请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并督促中国一冶集团、消安公司及项目三包人林居盛尽快付清拖欠实际施工人刘建辉近2年的工程款约300万元。媒体将继续关注。